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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开遴选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单位的公告

2024-08-26 17:48     来源:东兴试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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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拟公开遴选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参与比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兴市政府办公楼6楼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4万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评标。

(四)服务期限:以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机构近一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行政处罚决定公示信息。

(四)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保密相关要求。

三、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文件袋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材料应包含:

    (一)采购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加盖单位公章);

(三)《修缮改造清单报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设计效果图。

四、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送交到广西东兴市友好大道东兴口岸二桥国门楼东区9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先生,0770-2068713;张女士,0770-2068725。

五、评标及结果公示  

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将依据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将评议确定的中标单位名单在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3个自然日。

无论中标与否,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服务要求

2.修缮改造清单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服务要求

说明:本服务需求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15日内完成整个项目工作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东兴市政府办公楼6楼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如因中标单位质量问题遇到返工和补做情况的,中标单位必须在3个法定工作日内负责无条件、无偿地返工和修正)。

2、★中标单位应在质保期内提供5×8小时的服务,服务响应并上门的时间为1个工作日。

3、免费维护期内,无论任何时候,采购方发现有数据不可用或其他质量问题等情况,中标单位应立即对相应部分数据进行处理,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以各细项为条目进行报价,各报价中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改造修缮等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2、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未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合格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中标单位交付发票为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付款时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将结算款项转入中标单位在本协议签章页的指定账号。中标单位指定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向原账户转账视为有效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广西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在广西区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和队伍。

4、投标文件必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

5、保密要求:成交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书》,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