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财政厅预算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 东兴试验区网站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 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三)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条 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计划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五条 各项支出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必须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综合服务中心编制网站的各项专项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网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网站设备维修费、机房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网站设备购置费等。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网管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由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编制过程如下: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所属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3.自治区财政厅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机关财务部门执行。
第六条 网站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网站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单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按编制内容可分为: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按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专项项目、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他项目;按预算申报时间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追加项目。
(一)项目预算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
2.符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2.要按照项目库的管理要求填报相应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明晰。
3.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三)项目预算的申报方式
项目预算报送采取以集中报送为主,集中报送和随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申报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选择报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预算中的专项项目预算。
(四)项目预算的管理职责
东兴试验区网站项目预算管理涉及: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财务部门。
项目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部门;财务部门是指专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指负责对某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中职责如下:
1.项目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拟写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审按相关程序审批;批复预算后,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力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依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报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五)项目预算申报的程序
网站项目预算申报实行分级管理、归口审核。
1.一般专项项目预算(如网站设备等)由项目部门在单位项目库中建立项目信息,填制项目文本,并向财务部门申报项目;财务部门要对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上报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审批。
2.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如网站改版等),要经过项目部门审核确认,通过财务部门审核,上报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审批。
(六)项目预算核定与实施
1.根据当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审核项目支出预算。
2.对申请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3.要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部门严格预算执行。
4.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消、变更等引起预算调整的,相关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
5.因特殊因素确需增加项目的,本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并列入部门项目库。
(七)项目预算完成后决算与考评
1.项目完成后,项目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必要时,由区财政局根据规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评审。
2.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应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3.项目执行过程中及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部门和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4.对年度确定实施绩效考评项目,由项目部门和财务部门按照有关绩效考评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
5.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决算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各项预算的调整: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新增工作任务计划,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调整预算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本年度预算调整。项目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调整预算报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批准后,报财政部门审批。预算及预算调整的额度批复后,按计划使用资金,依据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资金实行归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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