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园区开发建设中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研究决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措施、重要管理制度,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对外经贸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财政预决算。
(二)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园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统一战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园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研究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产业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园区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产业扶持政策、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负责园区产业链设计、产业集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其相关研究,提出措施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协调园区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拟订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出让条件和年度土地出让方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策划、包装、储备、申报、建设的总体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园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协调园区内征地拆迁和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五)负责服务保障园区企业和入园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帮扶园区企业纾困发展,以及做好入园项目投产前、中、后全过程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入园项目报建、备案和规划方案、施工图文件审查相关项目建设手续,服务保障落地园区产业项目建设。
(六)负责园区开放型经济、投资促进和拓展招商引业引才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国(境)内外招商团队,以及谋划策划和组织实施国(境)内外投资促进、贸易合作、宣传推介。负责园区互联共建、园企结对合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口岸管理,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七)负责园区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和创新驱动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园区未来性需求、技术、产业、要素和制度研究,提出措施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园区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协助园区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八)负责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园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以及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应急演练。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救援、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责任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生态破坏等重大污染事件,以及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和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九)负责园区营运和园区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管理和分析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园区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和汇总分析,以及归口管理、利用园区各类统计数据。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园区企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园区企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园区国有资产和营运国有企业,根据东兴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园区营运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园区营运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园区营运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十一)负责园区改革发展和产业政策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对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中国一东盟产业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产业园区有关政策进行调研分析和制度集成创新研究,提出措施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管理,以及管理营运园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研究制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园区营运国有企业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十三)行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东兴试验区工管委按照自治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设置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机关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区域合作局。一个下属二层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63.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3.5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9.67万元,增长4.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9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51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新考入6名公务员,人才引进1名事业编,考入2名事业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6.其他收入118.97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28.94 %,主要原因是我委绩效由防城港市考核发放,2023年人员变动较大。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54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不允许结转到第二年使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21.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1.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16万元,增长5.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97.35 万元:主要用于试验区管委会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28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新考入6名公务员,人才引进1名事业编,考入2名事业编。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2万元:主要用于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17万元,增长78.69%,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增减变动而变化。
3. 卫生健康支出23.6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增减变动而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增减变动而变化。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6.年末结转和结余4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49万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不允许结转到第二年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9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51万元,增长6.87%。其中:基本支出541.06万元,项目支出 461.85万元。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 100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21.22万元,支出决算为99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6%。主要用于试验区管委会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23万元,支出决算为7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2%。主要用于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8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3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5%,差异原因随着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18%,差异原因随着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8%,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1%,比上年增加11.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未能出国出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1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1 个,累计 4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 %,比上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36.36%,原因是2022年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2023年业务量增加,用车需求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38 万元,平均每辆 3.38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43万元,增长89.01%,原因是2023年接待客商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27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4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新考入6名公务员,人才引进1名事业编,考入2名事业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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