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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7 17:45     来源:东兴试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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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操作细则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试验区党工委和东兴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四级行政审批数据接口联通和行政审批数据共享。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东兴市职能部门和驻地中区市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

)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东兴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基础网络、基础设施、系统平台、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和考核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

(四)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及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协调推进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区域评”、先建后验审批改革,以及牵头开展联审联批、并联审批、模拟审批、联审会办、联合验收审批服务

(五)负责东兴产业园区赋权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园区需要自治区、防城港市赋予的管理权限清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涉企增值服务、法律援助、金融服务等窗口建设,以及建设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协调推进上级部门派员驻点或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办理东兴产业园区行政审批业务。

(六)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衔接机制,协调推进“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承接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招标投标,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协调统筹各类应进事项进场交易。负责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化的设施和场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库,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八)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承担企业和群众诉求工单的转派、督办、审核、考核、管理工作,以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上报。跟踪,协调承办单位解决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负责指导、推进东兴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励。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系统及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

()参与东兴产业园区、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处理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投诉,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十一)完成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东兴市委、东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东兴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管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和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


第三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25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34万元,增长112.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4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83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招录3名事业编人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6.其他收入22.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22万元,增长182.54%,主要原因是本中心绩效奖是由防城港市承担发放且2023年发放人数增加3名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83万元,2022年增加2.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25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34万元,增长112.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7.58万元:主要用于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05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2023年招录3名事业编人员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万元:主要用于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6万元,下降135.03%,主要原因是2023年招录3名事业编人员,由于手续问题,其社保是2023年才参保

3. 卫生健康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招录3名事业编人员,由于手续问题,其医保是2023年才参保

4.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109.26%,主要原因是2023年招录3名事业编人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83万元,减少2.71万元,同比下降76.55%。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1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83万元,增长115.4%.其中:基本支出87.41万元。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65万元,支出决算为 8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58万元,支出决算为8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7%。主要用于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6%。主要用于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6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0%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9%差异原因随着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3%,差异原因疫情期间,有些工作未能开展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0%,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原因是疫情期间,无法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 万元。2023年东兴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 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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