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操作细则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
2.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试验区党工委和东兴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四级行政审批数据接口联通和行政审批数据共享。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东兴市职能部门和驻地中区市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
3.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东兴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基础网络、基础设施、系统平台、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和考核乡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
4.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及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协调推进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区域评”、先建后验审批改革,以及牵头开展联审联批、并联审批、模拟审批、联审会办、联合验收审批服务。
5.负责东兴产业园区赋权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园区需要自治区、防城港市赋予的管理权限清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涉企增值服务、法律援助、金融服务等窗口建设,以及建设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协调推进上级部门派员驻点或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办理东兴产业园区行政审批业务。
6.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衔接机制,协调推进“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承接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7.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招标投标,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协调统筹各类应进事项进场交易。负责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化的设施和场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库,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8.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承担企业和群众诉求工单的转派、督办、审核、考核、管理工作,以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上报。跟踪,协调承办单位解决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9.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负责指导、推进东兴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系统及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
10.参与东兴产业园区、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处理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投诉,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11.完成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东兴市委、东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兴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是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公共服务科、企业服务科。
第二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49.4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2025年支出总预算149.4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49.4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4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
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49.4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46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
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49%,同比减少17.75万元,下降13.59%;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8%,同比增加10.11万元,增长103.80%;
“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34.30%;
“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同比增加5.91万元,增长121.36%。
(2)按支出结构分类说明,共分为2类,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11%,同比减少14.97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95.19%,同比减少7.52万元,下降5.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19%,同比减少3.14万元,下降2.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38万元,下降100%。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同比减少7.46万元,下降53.55%。
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9%,同比增加14.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4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4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2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49%,同比减少17.75万元,下降13.59%;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8%,同比增加10.11万元,增长103.80%;
“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34.30%;
“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同比增加5.91万元,增长121.3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0.13%。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49%,同比减少17.75万元,下降13.59%;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8%,同比增加10.11万元,增长103.80%;
“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增加1.53万元,增长34.30%;
“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同比增加5.91万元,增长121.36%。
(2)按支出结构分类说明,共分为2类,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11%,同比减少14.97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95.19%,同比减少7.52万元,下降5.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19%,同比减少3.14万元,下降2.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38万元,下降100%。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同比减少7.46万元,下降53.55%。
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9%,同比增加14.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3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11%,同比减少14.97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95.19%,同比减少7.52万元,下降5.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19%,同比减少3.14万元,下降2.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38万元,下降100%。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同比减少7.46万元,下降53.55%。
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维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7万元,同比减少7.46万元,下降53.55%,下降原因是2024年预算在自治区本级编制,下放防城港市后,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与自治区本级标准不一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中心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东兴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一)本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3个,预算资金14.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宣传经费,项目金额为3.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东兴试验区门户网站持续稳定运行,加强对网站评估诊断,确保网站达到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指标要求,符合内容安全性规定。;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网站黑榜通报次数=0次,数量指标2.网站被攻击入侵次数=0次;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网络系统故障率≤25%;设2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1年,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10天;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维护成本≤3.5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网站安全性扫描和筛查符合要求;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群众对试验区满意度≥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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