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概况

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2024-10-14 11:25     来源:东兴试验区管委会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东兴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是中共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东兴市人民政府授权,东兴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与东兴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办公,共同负责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运行管理,加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服务产业、服务企业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操作细则和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 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试验区党工委和东兴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国家、 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四级行政审批数据接口联通和行政审批数据共享。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东兴市职能部门和驻地中区市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

(三)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东兴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基础网络、基础设施、系统平台、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和考核乡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

(四)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及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组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协调推进容缺办理、告知承诺、 “多评合一”、 “区域评”、先建后验审批改革, 以及牵头开展联审联批、并联审批、模拟审批、联审会办、联合验收审批服务。

(五)负责东兴产业园区赋权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园区需要自治区、防城港市赋予的管理权限清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涉企增值服务、法律援助、金融服务等窗口建设,以及建设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协调推进上级部门派员驻点或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办理东兴产业园区行政审批业务。

(六)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衔接机制, 协调推进“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承接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七)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招标投标,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协调统筹各类应进事项进场交易。负责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化的设施和场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库,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八)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承担企业和群众诉求工单的转派、督办、审核、考核、管理工作, 以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上报。跟踪、协调承办单位解决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负责指导、推进东兴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系统及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

(十)参与东兴产业园区、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处理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投诉,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十一)完成东兴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东兴市委、东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和党建工作,以及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文秘、人力资源、财务资产、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内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牵头拟订政务公开领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操作细则,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负责指导、推进东兴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东兴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系统及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协助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配合查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公共服务科。承担政务服务、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操作细则,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乡镇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东兴市职能部门和驻地中区市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负责处理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投诉。负责牵头制定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实施。负责企业和群众诉求工单的转派、督办、审核、考核、管理等工作,以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上报。跟踪、协调承办单位解决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东兴产业园区和东兴市招标投标,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协调统筹各类应进事项进场交易。负责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化的设施和场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库,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三)企业服务科。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建立企业服务联动机制,落实一站式服务。负责行政审批数据接口联通和行政审批数据共享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区域评”、先建后验审批改革, 以及联审联批、并联审批、模拟审批、联审会办、联合验收审批服务。负责牵头研究提出园区需要赋予的自治区、设区市级管理权限清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设涉企增值服务窗口、法律援助窗口、金融服务窗口,以及建设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帮办代办队伍。负责协调推进上级部门派员驻点或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办理东兴产业园区行政审批业务。负责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衔接机制,协调推进“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承接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