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是全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奋战一季度、加力开新局”暨2021年一季度经济运行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增强投资增长后劲,继续发挥关键作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两会”对抓项目扩投资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的目标要求。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强调,要加大力度上项目扩投资,着力增强投资增长后劲,推动工作重心向项目聚焦、力量向项目聚集,开展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滚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在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实现翻番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5%以上),突出抓好“十四五”时期前3年促投资工作,力争到2023年提前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翻番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积极扩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拓宽投融资渠道及强化其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
第一方面,突出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工作。一是扩大工业投资,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强化高标准厂房和其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21—2023年全区工业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累计超1万亿元。二是扩大以交通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十四五”规划建设高速公路在前三年全部开工建设,2021—2023年全区综合交通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超9000亿元、全区能源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超2200亿元、水利建设投资累计超800亿元、全区“五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万亿元以上。三是扩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加快完善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力争2021—2023年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6万亿元以上。四是扩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争2021—2023年全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超1500亿元。五是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力争2021—2023年全区农业农村投资累计超1万亿元。六是扩大现代服务业投资,力争2021—2023年全区现代服务业(除房地产、交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领域外)投资累计超6000亿元。七是扩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力争2021—2023年全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累计超1000亿元。八是加快补齐社会民生领域短板,力争2021-2023年全区社会民生领域投资累计超2700亿元。
第二方面,拓宽投融资渠道。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财政支持。2021—2023年每年统筹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400亿元,支持工业加快发展。每年统筹全区各级财政资金40亿元,深入开展“桂惠贷”。统筹现有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2021—2023年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70亿元以上,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二是高效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广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规模,力争2021—2023年不少于3600亿元。三是积极撬动扩大银行贷款规模。力争2021—2023年全区每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500亿元。力争3年内引进银行、保险、基金、证券、期货、保理等机构30家。发挥“桂惠贷”政策对银行贷款的引导作用,每年撬动银行新增贷款600亿元以上。四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力争2021—2023年新增上市公司8家、新增股市融资350亿元,新增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4000亿元,各类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200亿元,探索通过REITs等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五是开展“三企入桂”招商引资。各设区市2021—2023年每年签约额及到位资金均实现增长20%以上。六是大力推广PPP模式。力争新增PPP项目入库数量和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自治区财政每年对PPP工作绩效考评得分靠前的地区给予奖励激励。七是提升直接利用外资水平。力争2021—2023年直接利用外资45亿美元以上。
第三方面,强化其他要素保障。包括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加强能耗保障和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强化推进机制,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通报制度、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投资运行管理和风险防控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