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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3543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_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1〕97号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8日
效力状态: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2021-09-28 17: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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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和“四个新”总要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数字创意及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九大领域,每年滚动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到2023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5650亿元,增加值达到1860亿元、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2021—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完成985亿元以上,为实现《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夯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一体化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重点发展新型智能终端、高清视频显示及芯片、人机交互智能设备、第五代移动通信(5G)设备及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链。到2023年,力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130亿元,增加值达到375亿元。

1.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撑体系。依托广西嵌入式技术与智能系统重点实验室、广西精密导航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等,突破位置信息挖掘与智能服务、高性能组合导航、终端性能检测认证、目标自动追踪、数字家庭音视频、液晶触显等关键技术。建设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引进鲲鹏外延生态软硬件企业,构建5个融合创新技术孵化平台,培育形成2—3个基于鲲鹏技术体系的本地品牌制造企业,打造1—2个鲲鹏生态产业园。建设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重点实验室。加强新一代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提升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安全防护能力,实现信息产品安全可控。大力发展信创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力争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落户广西。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发展,强化能耗指标管理,整合一批存量数据中心。推动算力资源服务化,引进1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在广西数据中心部署重要数据节点。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区域流通合作。支持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大数据交易产业向国际化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3.建设基于5G的商用平台。推进14个设区市主要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及商用,县乡重点区域开通5G网络及商用。开发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物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无人驾驶系统、远程医疗平台等系统平台。开展5G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研究和试点工作,加速5G商用普及。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各打造不少于10个标杆示范应用场景,建成20个左右自治区级以上5G技术或应用创新平台,打造一批国家级5G产业应用集聚区和融合应用示范区。(责任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发展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充分发挥广西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特色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医用材料、化学药、医疗防疫物资、海洋医药等。完善生物育种创新体系,发展农业生物制品,提升生物制造规模化水平,增强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生物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到2023年,力争生物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10亿元,增加值达到265亿元。

4.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采购机制,充分发挥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作用,提高区内医疗机构采购本地医药产品的便利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

5.打造一批广西医学药学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药动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实验室。建设医疗器械检测和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加快建设中药标准检测平台,争取尽早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

6.建设国际合作实验室。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内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与东盟国家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推进试验区与目标国在医药领域市场准入、标准互认、监管体系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广西医药产品“走出去”,促进国外药品和医药半成品“走进来”。(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药监局、卫生健康委)

7.推进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不断提高检测、审评工作效率。释放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红利,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促进高精尖医疗器械成果快速转化,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药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广西银保监局,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8.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的推广。推进“壮瑶医药+旅游”,在康养旅游景区推广保健品、药酒、外用试剂、本土品牌民族药等保健类和医疗类产品,打响“桂派中医药壮瑶医药”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文化和旅游厅)

9.推动生物农业创新。加强生物育种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利用,完善种质资源库(圃)建设,构建多方协作的生物育种创新、开发、应用、推广和溯源平台,支持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的生物育种研究机构,培育一批上规模的现代种业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林业局)

10.发展新型农业生物制品。大力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推进畜禽用药和疫苗技术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11.促进生物制造规模化发展。开展工业菌种创新迭代、化学原料药生物合成、植物天然产物的发酵制造、可再生化工材料制造、食品制造、二氧化碳生物转化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轻工发酵、医药、化工、农业与食品领域的核心菌种,发展化学原料药、植物天然产物、材料与能源化学、食品与饲料等领域的绿色生物合成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以安全、高效、清洁为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先进核能、生物质能、高效储能、智能电网等产业,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到2023年,力争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340亿元,增加值达到110亿元。

12.打造风电产业链。加快构建集风电装备研发设计、关键装备制造、装备配套、总装集成和海上安装施工及全寿命周期运维等全核心要素于一体的产业链。适度开发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

13.发展光伏发电。支持鼓励各设区市开展地面集中式光伏、屋顶光伏、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持续扩大光伏应用,加快“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光伏+新能源汽车”、“光伏+建筑”等“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14.稳妥发展核电。加快核电与整体能源和电力系统融合发展。促进核电与其他电源品种互为补充、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实现供给充分稳定、安全可靠和经济可行。延长在役核电厂的寿期,采用非能动安全系统、简化系统、减少设备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安全性。(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15.推广生物质能。统筹布局和建设撬装式生物燃料加油站,加强对设备的源头管理,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撬装式生物燃料加油站管理方案,快速扩大生物质能应用规模。鼓励企业开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大力推进生物质利用市场化运营模式改革。加快生物天然气工业化、商业化开发建设,扩大生物天然气利用范围,支持开展生物原料综合利用科学攻关,提高生物质利用率。(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16.发展智能电网产业。以广西电网公司为龙头推进全区电网建设,将广西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电网、全国智能电网示范区。加快打造产业集聚明显或龙头企业集中的智能电网产业园或基地。支持广西电网公司与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合作,通过共建或加盟专业研究所等方式,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和创新产业投融资,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化。鼓励研发海量分布式终端资源全息感知及智能互动协同调控技术,支持开展以5G技术为基础的新一代电力物联网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应用示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

17.推动开展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新能源企业参与双边协商、调峰、竞价、合同电量转让、降价保量、跨省跨区域以及辅助服务补偿等多种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四)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突破前沿技术和培育高端产品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高性能钢铁材料、高端有色金属材料、精品碳酸钙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高性能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石墨烯等。到2023年,力争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330亿元,增加值达到440亿元。

18.建设广西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新材料测试、质量评估、模拟验证、数据分析、应用评价,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和认证计量等服务。到2023年,力争建成2个国家级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的行业中心或区域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19.建设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功能材料共享中试基地。打造集原料存储、研发生产、环保排放及安全管理于一体的中试、工程化产业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

20.支持建设广西特钢研发中心。重点研发高性能特种钢新材料、不锈钢新材料,优化冶炼和深加工工艺,突破产业关键技术。争取“十四五”期间将广西特钢研发中心培育成为国家级冶金创新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建设国家级碳酸钙产业创新平台。积极培育国家级碳酸钙质量检测中心,发展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支持广西碳酸钙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东融石材碳酸钙产业研究院和广西无机材料绿色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力争培育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完善产业创新链,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风电装备等产业,提升家具制造智能化水平。到2023年,力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产值达到580亿元,增加值达到190亿元。

22.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重点发展轻量化胶轮系统车辆、地铁车辆、轻轨车辆、云轨车辆、有轨车辆等整机产品,提升本地生产制造及配套能力,加快推动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通信信息、车体、轨道梁、转向架、网络控制、牵引电机等核心零部件本地化生产。突破列车运行信号控制及无人驾驶技术,开发无线通信、视频监视、乘客信息、供电及照明等系统。支持南宁高端装备制造城、柳州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推进南宁地铁5号线全自动化驾驶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3.培育风电装备产业创新平台。支持中国船舶集团联合各方建设中国船舶集团广西海洋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分中心),做大做强广西特种船舶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进涵盖海上风电装备研发设计、核心关键装备制造、总装集成和运出、海上安装及运维等海上风电产业核心要素的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将钦州市打造成具备全球服务能力的海上风电施工运维一体化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4.研发和推广适应山地丘陵的农业机械化装备。对条件适合的山地丘陵连片土地进行宜机化整理,扩展山地丘陵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重点研发甘蔗联合收获机、林果蔬高效生产装备、精准施肥施药除草机械等农机装备,加快农机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高效低排放柴油机及农机传动技术等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有较大服务规模、较完备的装备设施、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的“农机合作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示范带动山地丘陵新技术新机具应用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六)大力发展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构建智能及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为目标,重点发展整车制造、“三电”及电子零部件配件制造,做好本地企业扶持及培育工作,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特别是产业链缺失环节的企业,提高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本地配套率。到2023年,力争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增加值达到130亿元。

25.建设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支持研发机构、企业等开展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研发,推进五菱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及公共检测平台项目建设。在雷达系统、夜视系统、高精度定位、无人驾驶等关键技术领域组织攻关突破,加速产业创新成果培育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6.推动充换电设施建设。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加快换电站建设规划,为建设换电站提供政策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27.推进广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充电设施、统一的动力电池编码、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服务,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构建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报废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追溯。(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28.创建国家车联网先导区。支持柳州创建智能汽车城市及综合利用性示范区,重点推动柳州市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20个以上自动驾驶试点,在港口、景区、园区、校园等区域开展封闭区域无人驾驶示范工程。开展车路协同试点,推进南宁沙井至吴圩高速公路智慧交通车路协同示范项目、柳州5G—V2X车路协同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29.推进旅游业领域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结合“一键游广西”项目,推动旅游共享电动车应用推广。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拉力赛等文体项目,推广新能源汽车生活文化,打造广西新能源汽车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节能环保服务产业链。加强环保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到2023年,力争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增加值达到330亿元。

30.推广环保工程先进模式。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环境服务,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运营商,打造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示范标杆。推广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排污指标与园区绩效挂钩模式,实现园区排污指标化,打好“集成服务商+园区+资本+排污打击”组合拳。推广博世科模式,建立环保产业联盟,提供环境治理技术支撑和人才团队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31.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等相关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2.强化对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创新支持。在新能源、节水节能、污染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领域,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

(八)努力发展数字创意及新兴服务业。重点发展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活动、数字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产业。加快建立健全技术开发、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到2023年,力争数字创意及新兴服务业产值达到60亿元,增加值达到20亿元。

33.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业设计,推进广西工业设计城建设。推动工业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工业企业面向社会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工业优质骨干企业联合设计机构、院校,围绕产业集群建设工业设计研究院。引导跨国公司和海外高端人才到广西设立研发服务机构。加大对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鼓励组建高端装备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开展第三方检测、标准制修订及认证服务,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我承诺告知制,积极筹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汽车、铝金属等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厅)

34.发展数字娱乐产业。依托工业园区、文创园区、文旅地标等资源,发展网络视听、游戏动漫、在线演出等数字娱乐产业,打造原创内容创作、文创作品(IP)及艺人孵化、文娱产品消费为主的产业生态圈。支持动漫、文化、影视传媒等重点企业和平台开发线上游戏和线下实景融合的娱乐类数字产品。深度开发广西云融媒体生态系统。持续发展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虚拟体育场馆,打造一批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东盟异域风情的数字文化创意精品。(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大数据发展局)

35.发展直播电商产业。加快培育直播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直播电商产业生态,深化直播电商融合应用,加大对直播电商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激发直播电商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企业、主播和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36.发展电竞产业。支持电竞行业的优秀企业落户广西,鼓励建设高能级电竞综合性场馆,构建完整的电竞产业链及相关衍生文创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37.发展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产业。加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加快新型灯光、音响、视效、特效等技术研发,提高艺术展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支持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推进惠科智能电视机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

38.发展跨境金融。推进百色、崇左等跨境金融试点建设。筹建边贸银行,完善全国首个边境口岸互市贸易结算信息系统。建设中国—东盟跨境金融创新中心,鼓励银行在百色市探索建立中国—东盟货币现钞跨境调运通道,支持银行开展人民币对越南盾柜台挂牌交易,推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区域交易市场发展。推进崇左市跨境金融创新试点(凭祥市)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双边本币结算先行试验区,创新开展合规高效便捷的跨境结算,推进与跨境产业发展匹配的多元化融资创新。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重点实施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离岸划转业务简化、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5项试点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39.创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制定银行业保险业业务创新互动机制实施办法、绿色保险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广西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东兴、凭祥、靖西市增设跨境保险支公司和跨境保险服务中心。推动防城港市建设航运保险服务中心、医疗康养保险服务中心,推动南宁市建设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中心、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推动崇左市探索“防返贫”保险试点,推动北海市建设海产养殖保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40.发展港航服务业。拓宽北部湾港内陆集散物流业务领域,积极发展国际中转业务,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港口衔接协作,提升港口国际物流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功能,建设集调度、通关、安全监管、物流、交易、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港航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发展局)

(九)探索发展未来产业。聚焦深远海开发、第三代半导体、通用航空、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布局发展未来产业。

41.培育深远海开发新业态。推动建设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发展养殖工船、大型深水智能网箱等新型海洋装备。完善深远海养殖技术,探索广西北部湾海域向南海方向的接力发展模式,为深远海养殖发展奠定基础。引进桁架式超大型海上浮动平台技术,支持建设海上人工浮岛和海上保障基地,培育基于海上平台的旅游开发、码头仓储、能源发电及海上利用等新兴业态。(责任单位:自治区海洋局、农业农村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42.发展第三代半导体。开展第三代半导体和先进封装技术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氮化镓、碳化硅、氧化锌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前瞻布局毫米波芯片、太赫兹芯片等产业,探索建立芯片半导体产业链。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储存芯片、处理器等高端通用芯片设计,支持射频芯片、传感器芯片、基带芯片、交换芯片、光通信芯片、显示驱动芯片等专用芯片的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43.发展通用航空产业。以广西成为全国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为契机,开发低空空域管控技术,提高管控能力,积极向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争取在广西境内开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向中国民用航空局争取开展国家级通航短途运输改革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44.积极发展生命健康产业。依托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在基因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安全、细胞治疗、再生医学等领域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疗机构,建设一批高等级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建成一批生物产业检测服务平台,稳步提升高端医疗装备和药品供给质量。推动建设食品安全与营养创新平台,力争建成食品安全与营养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科技厅)

45.提高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加强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人机混合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与决策、高级机器学习、跨媒体分析推理、人机协同感知、自主协同控制和自主无人系统计算构架等研究。重点突破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自主无人系统智能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基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东盟小语种结合,重点支持基于东盟小语种的自然语言处理、语音智能问答、多语言机器翻译等大数据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库开发,为算力服务、文化影视、游戏、电子商务等走进东盟国家提供规范统一的人工智能语言转化支撑。依托东盟国家语言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优势,积极参与国内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慧城市、智能电网、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金融、智能商务、智能旅游、智能家居等产业“走出去”。(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要建立分工负责制度,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设区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线图,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具体推进工作。

(二)分年滚动实施。按照“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方式,本着关联性、系统性原则,梳理一批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共性服务、产品制造等项目,同步开展应用场景、控制系统、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协同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每年度要制定建设方案,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产业、产业所在地区、龙头企业、重点平台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好现有的财政性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培育、产业链完善等工作。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安排九大领域重点项目用地。推动财政、金融、技术、人才等要素向重大工程倾斜。

(四)加强主体培育。深入实施“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中小型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创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选择示范性好、创新性强、成长性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自治区、设区市两级人民政府领导挂点服务,定期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加大产业人才培育力度,培育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实施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建立紧密对接的职业技能发展体系。

(五)强化督查检查。完善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将相关指标考核纳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重大工程实施效果、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增加值等目标完成情况;对实施成效显著的设区市,自治区财政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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