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明华,党总支原书记许路生等人,4年多的时间里在多家饭店吃喝545次,餐费金额高达77.62万元。“平均一周要吃喝2到3次,基本都是所谓的‘公务接待’。”参与办理该案的富阳区纪委监委干部何小青记忆深刻。
统计发现,在通报的典型案例中,违规吃喝与其他违纪行为交织的超过60%;涉案人员受到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的7起,占35%。
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不仅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数据背后是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违规吃喝,纠治“四风”问题的具体实践。在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天津市纪委监委组成6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各地各部门,严肃查处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河南省纪委监委利用税务部门发票管理系统,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涉嫌违规吃喝、公款大额购买酒水等问题,提升发现线索、查纠问题的精准度、可靠性。甘肃省陇西县纪委监委梳理了报销违规吃喝费用的典型表现,通过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把好“关口”,堵住“精致走账”的“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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