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创新实施领导蹲点指导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在“督”字上下足功夫,在“导”字上做足文章,帮助指导下级纪委破瓶颈、解难题、促发展,激活基层专项治理“一池春水”。1-7月,共督促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件,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蹲点指导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针对受疫情影响,基层纪委监委第一季度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不够理想等问题,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点题,制定下发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蹲点指导组工作制度》,明确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实行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采取“委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模式组建4个蹲点指导组,每月对联系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蹲点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每月蹲点指导时间不少于6天。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重要会议、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一竿子插到底”,对县(市、区)纪委监委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指导和支持帮助。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每月蹲点指导结束后列明反馈问题清单,要求被蹲点的单位在蹲点指导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整改落实清单,蹲点指导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转市纪委监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办。截至目前,共开展25次39天蹲点指导,分析研判问题线索90条,发现并解决了23个突出问题。
注重科学精准把脉,突出案件工作指导
针对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蹲点指导组抓住案件查办这一关键环节进行攻坚,制定了“月初梳理分析、月中研判定向、月末检查落实”的指导方针,即月初第一次蹲点指导,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组织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历年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梳理、大排查,逐个过筛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开展初核的重点问题线索;月中第二次蹲点指导,了解重点问题线索的初核情况,精准把脉,帮助分析违纪违法点,对是否成案进行深入研判和指导,逐案明确审查调查的方向,推动加快案件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月末第三次蹲点指导,重点检查案件的办理情况,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纠正偏差,确保办案安全,提升案件质量。各蹲点指导组认真落实每月一报告制度,每月末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汇报蹲点指导工作情况,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随时请示报告。上半年,指导县(市、区)新增立案60件、新增结案34件。
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工作指导
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各蹲点指导组紧紧抓住监督这个首要职责,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工作绩效、脱贫县“四不摘”、脱贫政策稳定性和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一季一专项”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克服“等”的思想、“慢”的作为,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集中精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同时,聚焦扶贫职能部门履职问题,督促指导县(市、区)4月份同步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回头看”。特别是针对蹲点指导发现违规领取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突出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督办函等方式,督促防城区和民政部门开展“一季一专项”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截至目前,共排查出违规领取边民补助人员共354人,已追缴违规领取款73.74万元,建立完善了4项制度。
坚持领导力量下沉,加强巡视整改监督
坚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反馈意见、中央纪委印发《指导意见》和调研督导指出问题等“四项整改”工作作为蹲点指导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蹲点指导组既“督”又“战”,通过一线实地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蹲点指导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各级党组织整改责任。截至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开不到位问题,指导督促县(市、区)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动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双报备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做到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压实扶贫办、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责任,县乡村扶贫项目资金“三级公开”已于6月底前全部公开完毕。特别是注重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县(市、区)扶贫领域追责问责督促指导,实行“市县+室组”联动协作模式,整合资源力量,对因履职不力造成扶贫开发成效有关指标滞后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51人,其中立案查处9人,组织处理28人,涉及处级干部7人,杜绝问责泛化、简单化。(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廖廷华 尹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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