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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推进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东兴园区与东兴市政区协同发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1-08-24 18:55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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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东兴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3号)精神,为推动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东兴园区(下以简称“跨合区”)高质量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跨合区与东兴市发展联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建立推进跨合区政区协同发展联动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立推进跨合区政区协同发展联动工作机制既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实际举措,也是实现跨合区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更加契合的迫切需求。要坚持拓展联动思维聚合力,创新联动方法谋全局,全力打造政区联动平台,不断优化跨合区空间布局。要坚持优化政区机构职能资源配置,统筹建立协调顺畅、分类办理、即时办结的推进机制,及时解决跨合区在园区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跨合区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政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共建共享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理顺和丰富区域发展策略,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统筹提升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整体性、协调性、联动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与东兴市的发展深度融合,促进跨合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立足现有政策和制度,共同理清职责不清、管理缺位、责权利不统一等问题,不断形成机制健全、灵活高效、相互匹配、共同发展的工作体系,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区域功能最大化。

——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全面、综合、整体、系统、长期的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跨合区与东兴市协同发展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1.明确园区管理权限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跨合区更加灵活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依法委托东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跨合区范围内行使部分防城港市市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具体事项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下文明确)。

2.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由跨合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牵头,东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跨合区范围内市县两级事项审批。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加挂跨合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合区综合服务专门窗口,牵头受理跨合区范围内审批事项〔即,采取“前台(跨合区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受理、后台(东兴市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审批”的工作模式和办事机制〕。审批业务人员主要依托东兴市相关职能部门现有派驻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防城港市和东兴市政府相关部门对跨境经济合作区内企业的各项日常检查实行联合检查和检查周制度,由防城港市和东兴市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报,东兴试验区管委会与防城港市和东兴市相关部门协商后统筹安排。东兴试验区管委会要加强与防城港市和东兴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及时推送行政审批信息。防城港市和东兴市相关部门负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信息推送制度,及时向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推送上级有关政策和监督信息。

(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1.明确社会管理职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跨合区内相关社会管理职能。跨境经济合作区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综合执法等工作由东兴市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承担,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电力、燃气、供水、通讯等部门要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按照跨合区规划和建设任务节点目标,及时跟进跨合区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满足项目入园需要。

3.提升生产配套功能。加大跨合区技术创新、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现代物流、企业家交流等生产配套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不断降低企业商务成本。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创办园区,吸引上下游企业入园配套,形成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做到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群配套。

(三)创新工作联审会商机制

1.建立重大事项协商研究机制。建立组长由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兴市委书记兼任)担任,副组长由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和东兴市市长(兼任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为东兴试验区工管委相关处室、东兴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重大事项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集中攻关难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2.建立集中审理行政审批机制。在跨合区范围内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整体评勘、联合图审、统一验收,以及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容缺预审等措施,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3.建立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建立由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分管项目建设的副主任召集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和东兴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协调联动会议机制,集中通报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和已确定的协调事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会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形成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相关部门落实。需要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委、政府决策的事项,由东兴试验区工管委办公室汇总后向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委、政府报告,保证重大事项“有人牵头、有人负责、目标清晰、职责明确、协调顺畅、便捷高效”。

(四)创新财政和投融资机制

1.加大跨合区资金筹集力度。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和防城港市、东兴市三方要结合实际,主动向中央、自治区争取东兴试验区(跨合区)的建设资金。归集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和防城港市、东兴市三方各类支持东兴试验区(跨合区)建设的资金,统一由东兴市统筹使用,确保“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

2.理顺跨合区财政管理体制。由东兴市负责管理跨合区的全部建设资金,统筹安排跨合区的开发建设资金,跨合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5年内全部返还东兴市,确保跨合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防城港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跨合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3.创新跨合区投融资主体。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投融资平台公司和东兴市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跨合区的投融资主体,重点投资跨合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按照《公司法》充实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逐步通过引入社会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基础上,通过资产证券化、企业债、私募债、债务融资工具、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跨合区开发建设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深化东兴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东兴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东兴跨合区核心带动作用,推动东兴试验区和东兴跨合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从改革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协调推进。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深化东兴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各项改革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全力抓好东兴跨合区建设。加强对跨境经济合作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工作出现断档,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共同开创东兴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将深化东兴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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