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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跨境劳务用工环境,降低企业跨境招工成本,稳定跨境劳务市场秩序,助力企业拓宽用工渠道、推动跨境劳务政策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跨境劳务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及具体申请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适用范围
本补助政策适用于在东兴市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以下两类情形之一,并依法与跨境劳务外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的企业:
(一)2018年-2019年期间使用过跨境劳务人员,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存续)的企业。
(二)2024年-2026年跨境劳务政策恢复后使用外籍劳工的企业。
本政策所指跨境劳务人员,特指符合法定就业条件的外籍劳工(不含港澳台地区劳务人员)。
注:不适用于以下情形:⑴招聘流程不符合境外劳务输出、境内用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⑵未为跨境劳务人员办理合法就业许可、工作签证等手续的;⑶与跨境劳务人员未签订书面劳动协议或劳动协议无效的;⑷存在拖欠跨境劳务人员工资、商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未整改完毕的;⑸其他不符合补助政策要求的情形。
二、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助标准
1.对2018年-2019年使用跨境劳务的企业,按招工各环节总费用1636元/人/年标准的50%即818元/人/年进行补助。
2.对2024年恢复政策后外籍劳工补助:按297元/人/月标准发放补贴,补贴范围涵盖保险、办证、体检费用全额补贴及劳务费用80%补贴,单个企业每季度可申请1次补贴,1名外籍劳工稳岗务工满1个月补贴297元,次月实际在岗天数满15天及以上按整月标准发放,不满15天当月不予发放,满1季度补贴891元;同一务工人员可重复申请补贴,补助金额有限,按申请顺序发放,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二)发放方式
补助资金由东兴试验区管委会统一支付,采用“先审核、后发放”方式,补助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足额发放至申请企业对公银行账户。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且属于本通知规定的补助适用对象范围。
(二)跨境劳务人员招聘渠道合法,通过具备境外劳务中介资质的机构招聘,或与境外企业、机构签订合法劳务合作协议引进;2024年以后使用的外籍劳工,需符合跨境劳务政策恢复后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已为使用的跨境劳务人员办理完毕境外就业许可、入境工作签证、境内就业登记、体检、商业保险等全部合法手续,劳务人员身份真实、证件齐全有效。
(四)与跨境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合同期限、工资标准、工作岗位等核心条款,实际在岗工作,工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标准。
(五)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无虚假申报、骗取补助资金等情形,自愿提交《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一)《跨境劳务招工补助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跨境劳务人员招聘及合法就业相关材料:包括跨境劳务中介机构资质证明、劳务合作协议;劳工护照复印件或工作签证或境内就业许可证明等。
(四)劳务协议复印件:与跨境劳务人员签订的书面劳务协议,需明确核心条款。
(五)稳定就业证明材料:第一阶段需提供2018年-2019年用工企业申请需提供相关票据复印件(按《票据复印件整理指引》整理)、工资发放凭证;2024年恢复跨境劳务后,申请企业需提供对应季度的考勤记录(加盖企业公章)、工资发放凭证,确保满足“稳岗务工满1个月”条件。
(六)《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自愿接受监督检查。
(七)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用于核定补助金额、稳岗情况的佐证材料。
五、申请提交
(一)申请期限
本次补助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提交
申请企业需在对应申请期限内,将完整申请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广场路11号,联系电话:0770-7688188,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件,按材料顺序整理,发送至邮箱:dxrl7685092@163.com。
(三)审核流程
审核: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核查补助金额准确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补充完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公示:合格的申请企业及补助金额,在公示栏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核查处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补助发放对象。
复核: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汇总报送到财务部门复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复审周期为7个工作日。
发放:发放至企业指定银行账户,并做好全流程资料存档。
六、监督管理
申请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虚假申报、骗取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取消其今后3年内申请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七、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涉及的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或申请企业公章,同时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补助政策不与其他同类跨境劳务招工补助政策重复享受,申请企业已享受其他同类补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770-7688188。
附件:1.《票据复印件整理指引》
2.《承诺书》
3.《跨境劳务招工补助申请表》(2018—2019年)
4.《跨境劳务招工补助申请表》(2024—2026年)
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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